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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【在港购物半年内可退货】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微笑面对一切    时间: 2013-8-20 09:13
标题: 【在港购物半年内可退货】
你知道吗?香港发布内地游客赴港须知:在港购物半年内可退货。香港旅游事务署新发布了《内地赴港团体游游客须知》。根据该规定,今后内地游客如在旅游业议会登记的店铺内购物后不满,可于购货日起计6个月内提出退货要求,如货品没有损坏或因使用而导致损耗,就可获全数退款

作者: 铁江    时间: 2013-8-20 09:48
  好事支持!
作者: 走走停停    时间: 2013-8-21 09:22
恩,看看吧
作者: 天天有喜    时间: 2013-8-22 16:51
不错,不错
作者: 霞客网    时间: 2013-8-23 09:43
退货也要去香港退啊、、、
作者: 微笑面对一切    时间: 2013-8-30 09:22
铁江 发表于 2013-8-20 09:48
好事支持!

恩,还是麻烦的
作者: 微笑面对一切    时间: 2013-8-30 09:22
走走停停 发表于 2013-8-21 09:22
恩,看看吧

恩啊。。。。
作者: 微笑面对一切    时间: 2013-8-30 09:23
天天有喜 发表于 2013-8-22 16:51
不错,不错

恩,还好。。。。
作者: 微笑面对一切    时间: 2013-8-30 09:23
霞客网 发表于 2013-8-23 09:43
退货也要去香港退啊、、、

当然啦。。。。。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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